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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亚专利授权战略“不会重蹈彩电覆辙”(2004-06-23)
“专利不是商品”——日亚化学工业公布了今后该公司的专利战略方针。该公司强调,不会为获得收入向其它公司提供该公司拥有的专利的授权,如蓝色发光二极管(LED)等。该公司社长小川英治表示:“大规模提供专利授权虽然可以获得暂时性的收入,但不能确保企业持续经营”。
日亚化学工业的专利战略从美国厂商的专利授权战略中吸取了教训,这些美国厂商曾拥有大量与彩色电视接收机相关基本专利,通过向全球企业提供专利授权曾经风光一时,但在专利有效期结束后因为专利使用费的收入减少而步入衰退。小川社长表示不想重蹈这一覆辙。
不过,日亚化学工业并非否定提供专利授权这种做法本身。现阶段将限于与可建立技术互补关系的日本、美国以及欧洲的发光二极管相关厂商签署授权合同或交叉授权合同,今后则计划增加提供授权的对象。如果众多发光二极管厂商批量生产蓝色发光二极管将使供需平衡遭到破坏,导致市场价格大幅下降。为了阻止价格下降并在发光二极管业务中相对其它公司保持优势,有必要提供专利授权。因为专利授权使用费使得产品价格高于其它公司的产品,但这会导致利润减少。如果只将授权使用费定为产品价格的3%~5%,日亚化学工业便可保持优势。该公司日前曾暗示可能向台湾厂商提供授权,这正是这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
日亚化学工业称,将在产品上市10年后增加提供授权(图2)。蓝色发光二极管最初是1993年12月份上市的,这就是说2004年便进入了这一时期。该公司表示,现阶段不考虑大范围提供白色发光二极管相关专利授权。另外白色发光二极管是从1996年开始上市的,因此将在2年以后增加提供与白色发光二极管相关授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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